共计 4348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11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为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工信部印发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 (以下简称“APP”) 备案工作。通知要求,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 APP 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 APP 互联网信息服务。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3 月底,《通知》发布前开展业务的 APP 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底,电信主管部门将组织对APP 备案情况 开展监督检查,对仍未履行备案手续的 APP 依法进行处置。
APP 备案相关解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三条“设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有关要求,制定印发《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调研我国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 APP)有关情况,在广泛征集 APP 主办者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开展 APP 备案工作,着力提升对 APP 监管效能,促进互联网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
二、APP 备案是指什么?
自 2000 年起,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92 号)规定,电信主管部门对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开展备案核准工作(即 ICP 备案)。经过 20 多年的持续优化完善,已形成“电信主管部门 - 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 -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三级架构的 ICP 备案核准管理体系,运行机制成熟稳定高效,对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APP 已成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重要载体,APP 与网站同属于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向电信主管部门参照网站备案的方式履行备案手续,登记实名、网络资源和业务等信息。
三、怎样办理 APP 备案?
为方便 APP 主办者办理备案,APP 主办者在填写有关备案材料并实名核验后,由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或应用分发平台通过“国家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系统”(即 ICP/IP 地址 / 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向 APP 主办者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在线提交备案申请,APP 主办者无需到通信管理局窗口排队办理。
同时,为降低主办者负担,减少信息填报量,APP 备案信息沿用了原有网站备案信息,对于已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主办者,不需要重新填报主体身份信息,仅需补充 APP 有关信息即可。
四、如何获取备案结果?
省级通信管理局在收到 APP 主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并准确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主办者也可以通过备案系统网站 http://beian.miit.gov.cn 自行查询。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省级通信管理局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此外,APP 主办者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其备案编号,分发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其分发的 APP 备案编号。
五、APP 需要何时完成备案?
综合考虑 APP 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实际业务情况,《通知》中预留了 10 个月时间作为 APP 备案工作的过渡期。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3 月底,《通知》发布前开展业务的 APP 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底,电信主管部门将组织对 APP 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仍未履行备案手续的 APP 依法进行处置。
《通知》发布后拟开展业务的 APP,应先履行备案手续后再开展业务。
六、有关单位还须遵守的其他要求
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 APP 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
APP 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信息监测和处置机制,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依据电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一张图读懂 APP 备案

APP 备案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2023〕10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基础电信企业,公益性互联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提供者、内容分发网络服务提供者,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含小程序、快应用等分发)、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92 号)等法律法规要求,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现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 APP)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原则,维护网络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 APP 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92 号)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 APP 互联网信息服务。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 APP 备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实施监督 APP 备案管理工作。
(三)APP 主办者使用的域名、IP 地址等网络资源应当符合《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3 号)《互联网 IP 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 34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264 号)等管理要求。
(四)APP 主办者应当如实填报《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以及有关承诺书。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影视、宗教等 APP 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主办者,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电信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登记表》和有关承诺书内容进行调整。
(五)APP 主办者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由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APP 分发平台(以下简称分发平台)通过“国家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系统”(即 ICP/IP 地址 / 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采取网上提交申请、查验审核方式进行。
(六)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应对拟从事 APP 互联网信息服务组织或个人的用户真实身份、网络资源等信息进行查验,不得在明知或应知信息不准确情况下,为其代为履行备案手续。
(七)省级通信管理局在收到 APP 主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并准确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备案系统向社会公布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八)APP 主办者应当在 APP 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备案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分发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其分发的 APP 备案编号信息,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送分发的 APP 有关信息。
APP 信息发生变更、注销等情况,APP 主办者应当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变更、注销等手续。
(九)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 APP 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
(十)APP 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信息监测和处置机制,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依据电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3 年 8 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辖区内 APP 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等明确管理要求,制定实施计划,确保有关工作稳步推进。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应按照要求,建设和升级企业侧备案系统,完成与部侧备案系统对接测试,具备对 APP 信息报备和核验等功能。
(二)存量 APP 备案阶段(2023 年 9 月—2024 年 3 月)。在本通知发布前已开展业务的 APP 应按照本通知要求,通过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其中,对于已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仅需补充完善其 APP 有关信息,无需重复填报主办者真实身份信息。对于没有网站备案信息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在本通知发布后拟开展业务的 APP,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先履行备案手续后再开展业务。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4 年 4 月—2024 年 6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 APP 备案检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填报、补充、更新 APP 备案信息,对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接入、分发、预置的 APP 开展检查。对未履行备案程序、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AP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四)常态化工作阶段(2024 年 7 月至长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定期组织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开展 APP 备案信息准确性考核工作,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加强 APP 合规管理,提升移动互联网监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 APP 备案工作对于强化互联网基础管理、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深化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成效、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要意义,按照工作部署,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工作落实。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强对企业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要强化工作落实和责任考核,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三)强化技术保障,提供有力支撑。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要做好备案系统建设运维工作,强化 APP 备案数据共享和分析能力,积极配合电信主管部门做好 APP 备案管理工作的问题解答、宣传引导等工作,有效支撑 APP 各项监管工作。
附件: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 年 7 月 21 日